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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科技创新理念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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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威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新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参照《促进新区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新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新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自主知识产权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并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所申报的重大项目或国家、北京市和新区重点关注的项目。

  (二)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范围的企业。

  第四条 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新区企业、科研机构或创新联盟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五条 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所获资金应用于企业提升服务能力、研发及成果转化投入或奖励个人、研发团队。

  第六条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新区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本款支持的,按照分级补差的原则累计最高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企业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本款支持的,按照分级补差的原则累计最高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第八条 支持企业申报实验室认可和国际认证。对于企业申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给予10万元支持;对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的,给予40万元支持;对企业资质或产品获得国际组织相关认证的,每项认证视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对获得国家、北京市支持的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对具有广阔产业化前景的自定研发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成果转化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企业通过技术交易方式将科技成果在新区转化。企业买入技术成果,按申报期内经指定受理机构认定登记并核定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交易金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个产品产业化3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8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30万元。

  (五)企业卖出技术成果,且买方是在新区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按申报期内经指定受理机构认定登记并核定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交易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十条 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并将专利技术在新区实现产业化。

  (一)对获得授权并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给予2万元、8千元、2千元的支持;对通过pct方式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每项给予10万元的支持;对于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药或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的,每项给予2千元的支持;对于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的,每5项给予1千元的支持。

  (二)对于被认定为国家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三)同一内容知识产权仅限一次申请本资金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项目的,每年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一)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北京市、新区孵化器认定。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新区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本款支持的,按照分级补差的原则累计最高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孵化器提供多功能、全过程、高端化服务。鼓励各孵化器之间,孵化器与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风险投资等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服务。项目合作成功的,以按照为企业提供服务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对95%以上的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市场策划、中介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增值服务的孵化器,给予其增值服务投入经费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组织在孵企业参加国际、国内行业展览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孵化器,每年给予相关支出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对注册、纳税在新区的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经过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高校合作共建的大学科技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一)重点推荐被培育企业申报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的各种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对被培育企业的成果转化、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市统筹资金;被培育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二)优先协助解决被培育企业急需人才的引进、发展空间等问题;优先为被培育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担保等融资支持;鼓励企业上市,具体政策参照《新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执行。

  (三)对于被培育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00%、50%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本款奖励的,与新区对纳税50强、纳税增长50强的奖励不重复享受。

  (一)对申报和复核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用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对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考核内发生的符合新区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的一年期以上贷款费用,按照贷款实际到位金额和支付利息情况并经过评审,连续两年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年利息50%贴息,每年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享受过其他贴息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条规定。

  (一)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落户新区。对新办理注册、纳税登记手续并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企业申报新区重点科技服务机构。对于经认定的重点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点科技服务机构为新区企业提供服务所得的业务收入,按5%比例给予每年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企业通过技术交易方式提供科技服务。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经指定受理机构认定登记且年交易金额经核定累计达到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新区企业之间提供技术服务的,购买服务一方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经指定受理机构认定登记且年交易金额经核定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按企业在申报期内经核定技术交易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一)对于被认定为新区产业技术(知识产权)创新战略联盟的,一次性给予10万资金支持。

  (二)科技部门按对已认定的新区产业技术(知识产权)创新战略联盟进行工作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联盟所占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必威。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 新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与评审工作。项目受理与评审的一般程序为:

  (一)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31日;所申报项目的实施或获得时间应为申报日期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

  (二)科技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其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负责受理、初审;区内其他企业所申报的项目,由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受理、初审。

  (三)申报本实施细则资质认定类支持的,由新区科技部门牵头,分别负责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申报本实施细则评审类支持的,由开发区科技局牵头组织由评审专家和科技、财政、审计、发改、产促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新区科技部门根据评审小组意见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四)由负责科技工作的新区领导主持召开由科技、财政、审计、发改、产促部门参加的项目联合专题评审会,对初步审核意见进行统一审定。

  (五)经联合专题评审会审定的意见按《促进新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报新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七)公示后,予以正式批准。新区授权科技部门与获准资金支持的企业签订《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议书》。

  第十七条 对于支持项目中的核心技术填补国际国内空白、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效果突出且经济效益明显、贡献突出的特殊重点项目,可视情况给予突破支持金额上限的特别支持。

  第十八条 为鼓励和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对存在特殊情况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第十九条 此前已有其它评审类项目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未能结题的,该项目完成之前原则上不再给予承担单位新的资金支持。若属于新区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确需申报新项目的,可再申报一个新项目。

  第五章 项目验收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新区科技部门按所在区域分别负责组织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及验收工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按所在区域分别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项目实施期间每半年向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要向科技部门报送结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科技部门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 获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新区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有以下情节的企业,新区有权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议书》约定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进行通报:

  (四)企业获得研发成果后两年内未在新区实现产业化且不主动退回支持资金的;

  (五)企业将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转让或转移到新区以外实施且不主动退回支持资金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议书》约定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议书》原则上不做调整。对执行中发生可能影响任务完成并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考核指标确需调整或协议书确需终止的,项目承担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科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科技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主管科技工作的新区领导批准。其他不影响任务完成的协议内容发生变化的,由项目承担方在问题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科技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获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支持的企业,应在项目结题后三年内,每年向新区科技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和企业发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新区科技部门负责解释,细则中的新区是指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原大兴区对企业执行的各项科技政策与本实施细则不同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按照原政策获得资助未结题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至项目验收结束。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工作。今年2月1日,正式出台了《申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儿这是继2004年以来连续第9个以“三农”为主题的申央一号文件,并首次聚焦农业科技创新,这将对我国现代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深入认识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新形势下强化农业科技,特别是作物科技创新,以科技为先导引领支撑我国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借此机会,我谈几点体会和看法。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农业科技创新的新思路、新政策,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农产品生产保供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这是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重大决策,其中关于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三,性”论述,给农业科技者吃下了定心丸“。

  在农业科技的定位和方向上,明确强调要面向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好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与此同时,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还要着眼长远,首次提出了加快推进”五大制高点“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五 个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应坚持农业科研的公益性特征,深化完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机构的职能定位,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快速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全球粮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需求量不断增加,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进展缓慢。我国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新增1000亿斤粮食计划正在稳步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中低产固改造将成为实施该计划的”两驾马车。

  全球气候变化促进了低炭经济发展,对作物科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效、节本农业迫切需要抗旱、耐涝、抗病虫、广适应性的作物种质资源、新品种和简化易操作的栽培技术。

  现代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促进作物育种理论和方法不断发生变革。分子标记选择、分子设计、转基因育种技术,实现了快速培育新品种,提高了选择效率。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历史任务,要求农业科技整体实力有重大突破,力争通过15@20年的不懈努力,率先跃居世界先进行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对作物科技进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我国人口持续增长、城镇化及工业化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粮食需求增长的趋势仍将继续,突破资源环境约束、提高农业综合 生产能力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作物科技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效益,始终是现代农业发展最根本的出路。

  作物科技是农业科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引领和发展作物科学基础理论、前沿高新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产品创制、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解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是作物科技创新的重要课题。(一)强化作物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作物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广泛收集、安全保存、深入鉴定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农作物基因资源和新基因发掘的理论基础与技术,强化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加强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挖掘优异新基因,解析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基础;强化作物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加快分子设计、全基因组选择等高技术创新和应用,创制重大新科质和新产品;加强高产优质资源高效利用生理机制与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加大作物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

  围绕强化作物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需要,建议继续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作物科学观测试验站,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重点部署一批现代作物科技重大科学工程,着力推进作物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平台建设。强化作物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领军型、复合 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相引进,加大对作物科技创新团队的文持。(三)加大作物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

  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增加对作物科技创新稳定支持力度。加强公益性科研院所的条件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作物科技,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

  新誉集团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轨道交通、新能源、数控设备、现代物流、办公设备业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集团,自2002年成立以来,紧握时代先机,瞄准前沿产业,持续创新投入,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发展成为总资产80亿元、集20家子公司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轨道产业基地骨干企业、铁道部机车车辆配套重点生产企业、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风电装备技术研究院,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路走来,新誉集团得到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尤其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轨道交通、风电等行业陷入低谷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领导积极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使我们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主旋律,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完善创新平台建设,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发展多元化产品。

  “十一五”期间,新誉集团按照不低于销售收入5%的比例,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着力提高风电装备设计及制造的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研究、设计、开发能力,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装备。目前已实现1.5mw产业化,完成2mw设计及发电机制造、3mw设计。预计今年完成3mw制造并实现产业化,2013年完成5mw及以上机组设计,进军海上风电市场。

  新誉集团将自主创新和巧借外脑相结合,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英国gh联合开发1.5mw、2mw、3mw主控系统;与德国沙尔兰大学联合开发2mw低速永磁同步发电机;与德国euros公司联合开发37.5米、39米叶片;实施强强联合,引进先进的风电技术和设备,共建风电技术研发联合体。努力在全球范围内组织风电科技资源为我所用,最终实现“引进、消化、吸收”的自我风电开发之路。

  新誉集团积极与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与北京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进行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关键技术研究;与东南大学合作开发3mw永磁发电机;与中科院热物理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发50.5米、55米叶片;与南京14所合作开发风电场综合监控scada系统;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开发3mw齿轮箱;与北京能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1.5mw双馈变流器、3mw变流器,重点攻关风电整机设计、风电控制及关键部件叶片、发电机、齿轮箱设计的关键技术,保持科技创新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

  新誉集团投资6亿元建设以江苏省(新誉)风电装备技术研究院为核心,积极发挥博士后工作站作用,大力整合集团各类研究力量,加快研究院研发中心、集成中心和试验中心建设,广泛吸收国内外优势资源,构建一个面向国内瓶颈技术及未来发展的多学科综合交叉、汇聚一流人才和重大科研成果、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科研环境的“新誉风电技术研究院”,担纲我国未来风电技术创新核心平台的重任。依托省级风电装备技术研究院、国家级emc电磁兼容实验室、3.8兆瓦机组出厂地面全性能检测试验台等技术平台,针对未来近海及海上风电场需求,着力于重点开发3mw近海/海上半直驱风电机组、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核心技术研究,实现自主设计大功率风电机组的产业化。

  我国风能资源储量大,可供开发风能资源储量达10亿千瓦以上。但由于我国风电技术研究起步晚,基础薄弱,虽然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可喜的突破,仍然面临一些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2、2011年在风场并网上,国家电网多次发文要求,提高风电机组的技术门槛,加强对产品技术的要求。

  3、在资源的开发区域上,趋向于多样化风场,沿海、高原、低风速区域是2011年的开发重点。

  为应对目前国内风电市场的变化,推动我国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新誉集团将建立一个服务于全国风电企业的技术、信息和测试服务平台。通过联合风电企业、相关院校,共同打造系列化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整机通用设计开发平台,同时设计建设大型风电机组试验平台和10万kw试验风电场,形成我国自己的设计体系、准则和标准,加强测试技术与设计的开发研究,建立标准检测的认证体系,为全行业提供完善的试验测试条件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大力建设位于武进高新区、总投资达23亿元的风电工业园,确保年内集团制造业全部搬入风电工业园。建成风机总装、电机生产、大部件机加工、叶片及树脂生产四个核心制造区,形成年产兆瓦级风电机组1000套并实现叶片、发电机等关键部件配套的生产能力,打造较为完整的风电产业链。

  新誉集团在发展风电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拓宽新能源产业,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鼓励民营经济参与非常规天然气产业的开发,我们对原有的风电产业做了新的延伸,开始涉及煤层气、页岩气的开发、开产和分布式能源的项目开发、投资。

  分布式能源是指天然气能源的梯级利用,采用先发电后供热、供冷的技术,分布式能源站是靠近用户端如工业园区、楼宇、社区的中心地带等直接向用户提供各种形式能量的中小型终端供能系统。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是天然气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与传统集中式供能方式相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能效高、清洁环保、安全性好和经济效益好等优点。在欧美发达国家分布式能源站已经颇为流行。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分布式供能正在悄然走俏,已建成浦东国际机场一期工程必威、闵行中心医院、奥特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飞奥、老港垃圾场(沼气)等一批分布式供能项目。

  “十二五”期间,新誉集团将启动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五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将在未来5-10年内,在分布式能源装备核心能力和产品研制应用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体系。目前我们已经与英国罗罗公司(罗伊斯罗尔斯公司,空客a380飞机发动机制造商)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引进罗罗公司航空发动机技术,在新誉集团生产组装燃气轮机组发电系统,这将是对航空发动机民用化的重大突破,也将是机械工业最为高精尖的飞跃。预计到2015年前完成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主要装备研制。通过示范工程应用,解决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装备自主化率达到60%;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初步实现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化,将成为新誉集团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又一亮点。

  新誉集团将一如既往的立足科技创新,促进多元发展,以实施创新战略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技术,不断强化企业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企业创新体制,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完成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企业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逐步成为国内著名的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将新誉集团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知名的企业集团,真正的实现“实力新誉、百亿新誉、百年新誉”。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

  新誉集团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轨道交通、新能源、数控设备、现代物流、办公设备业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集团,自2002年成立以来,紧握时代先机,瞄准前沿产业,持续创新投入,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发展成为总资产80亿元、集20家子公司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轨道产业基地骨干企业、铁道部机车车辆配套重点生产企业、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风电装备技术研究院,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路走来,新誉集团得到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尤其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轨道交通、风电等行业陷入低谷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领导积极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使我们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主旋律,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完善创新平台建设,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发展多元化产品。

  “十一五”期间,新誉集团按照不低于销售收入5%的比例,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着力提高风电装备设计及制造的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研

  究、设计、开发能力,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装备。目前已实现1.5mw产业化,完成2mw设计及发电机制造、3mw设计。预计今年完成3mw制造并实现产业化,2013年完成5mw及以上机组设计,进军海上风电市场。

  新誉集团将自主创新和巧借外脑相结合,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英国gh联合开发1.5mw、2mw、3mw主控系统;与德国沙尔兰大学联合开发2mw低速永磁同步发电机;与德国euros公司联合开发37.5米、39米叶片;实施强强联合,引进先进的风电技术和设备,共建风电技术研发联合体。努力在全球范围内组织风电科技资源为我所用,最终实现“引进、消化、吸收”的自我风电开发之路。

  新誉集团积极与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与北京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进行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关键技术研究;与东南大学合作开发3mw永磁发电机;与中科院热物理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发50.5米、55米叶片;与南京14所合作开发风电场综合监控scada系统;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开发3mw齿轮箱;与北京能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1.5mw双馈变流器、3mw变流器,重点攻关风电整机设计、风电控制及关键部件叶片、发电机、齿轮箱设计的关键技术,保持科技创新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

  心,积极发挥博士后工作站作用,大力整合集团各类研究力量,加快研究院研发中心、集成中心和试验中心建设,广泛吸收国内外优势资源,构建一个面向国内瓶颈技术及未来发展的多学科综合交叉、汇聚一流人才和重大科研成果、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科研环境的“新誉风电技术研究院”,担纲我国未来风电技术创新核心平台的重任。依托省级风电装备技术研究院、国家级emc电磁兼容实验室、3.8兆瓦机组出厂地面全性能检测试验台等技术平台,针对未来近海及海上风电场需求,着力于重点开发3mw近海/海上半直驱风电机组、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核心技术研究,实现自主设计大功率风电机组的产业化。

  我国风能资源储量大,可供开发风能资源储量达10亿千瓦以上。但由于我国风电技术研究起步晚,基础薄弱,虽然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可喜的突破,仍然面临一些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2、2011年在风场并网上,国家电网多次发文要求,提高风电机组的技术门槛,加强对产品技术的要求。

  3、在资源的开发区域上,趋向于多样化风场,沿海、高原、低风速区域是2011年的开发重点。

  为应对目前国内风电市场的变化,推动我国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新誉集团将建立一个服务于全国风电企业的技术、信息和测试服务平台。通过联合风电企业、相关院校,共同打造系列化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整机

  通用设计开发平台,同时设计建设大型风电机组试验平台和10万kw试验风电场,形成我国自己的设计体系、准则和标准,加强测试技术与设计的开发研究,建立标准检测的认证体系,为全行业提供完善的试验测试条件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大力建设位于武进高新区、总投资达23亿元的风电工业园,确保年内集团制造业全部搬入风电工业园。建成风机总装、电机生产、大部件机加工、叶片及树脂生产四个核心制造区,形成年产兆瓦级风电机组1000套并实现叶片、发电机等关键部件配套的生产能力,打造较为完整的风电产业链。

  新誉集团在发展风电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拓宽新能源产业,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鼓励民营经济参与非常规天然气产业的开发,我们对原有的风电产业做了新的延伸,开始涉及煤层气、页岩气的开发、开产和分布式能源的项目开发、投资。

  分布式能源是指天然气能源的梯级利用,采用先发电后供热、供冷的技术,分布式能源站是靠近用户端如工业园区、楼宇、社区的中心地带等直接向用户提供各种形式能量的中小型终端供能系统。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是天然气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与传统集中式供能方式相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能效高、清洁环保、安全性好和经济效益好等优点。在欧美发达国家分布式能源站已经颇为流行。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分布式供能正在悄然走俏,已建成浦东国际机场一期工程、闵行中心医院、奥特

  “十二五”期间,新誉集团将启动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五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将在未来5-10年内,在分布式能源装备核心能力和产品研制应用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体系。目前我们已经与英国罗罗公司(罗伊斯罗尔斯公司,空客a380飞机发动机制造商)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引进罗罗公司航空发动机技术,在新誉集团生产组装燃气轮机组发电系统,这将是对航空发动机民用化的重大突破,也将是机械工业最为高精尖的飞跃。预计到2015年前完成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主要装备研制。通过示范工程应用,解决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装备自主化率达到60%;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初步实现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化,将成为新誉集团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又一亮点。

  新誉集团将一如既往的立足科技创新,促进多元发展,以实施创新战略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技术,不断强化企业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企业创新体制,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完成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企业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逐步成为国内著名的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将新誉集团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知名的企业集团,真正的实现“实力新誉、百亿新誉、百年新誉”。